服務對象與收費說明
服務類型 |
床位數 |
收費 |
1. 養護: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
150床 |
21,000元/月 保證金42,000元 |
2. 長期照護:患有長期慢性病,且需醫護服務者。 |
150床 |
21,000元/月 保證金42,000元 |
3. 失智照顧: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且具行動能力者。 |
60床 |
30,000元/月 保證金60,000元 |
說明:
- 公費(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須年滿
65歲以上,費用由政府負擔;自費須年滿60歲以上。
- 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
須完成治療後再行入住。
- 精神病患照顧體系權責劃分表分類標準第 1至4類,非本中
心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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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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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19收退費標準

最後異動時間:2020-03-20 下午 05: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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