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系:電機工程
二、職稱:技士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行政室(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間始受理報名)。
(三)工作項目:
1.本中心電梯、發電機、鍋爐、電話器材、消防設備、電力系統之維護事宜。
2.本中心水電空調設備之維護事宜。
3.資訊安全管理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0吳小姐。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內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