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本中心鼓勵家屬於繁忙之餘接長者返家團聚,有關「機構住宿式服務」(含養護、長照及失智照顧),中心訂有請假規則,可填妥請假單後依規定辦理請假;另照顧費用退費標準如下:
費用項目 | 膳食費 3,600元/月 |
住宿費 6,400元/月 |
照顧費 11,000元/月(養護、長期照顧) 20,000元/月(失智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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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標準 | 因病就醫或其他正當理由,依規定辦理請假2日以上者,可檢附假單申請無息退還請假期間每日膳食費。 | 不退費,但可視同房屋租金,於申報所得稅時申報扣除。 | 因病就醫每月住院日數合計7日以上者,可檢附住院證明申請無息退還請假期間每日照顧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