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中心內看診:醫院每月結算應收費用,由中心洽家屬繳款,繳納方式如下:
1.親自至彰化醫院繳納
2.銀行臨櫃繳款
3.持超商繳費單至7-11、全家、OK、萊爾富等超商繳交(須於期限前繳)
*ATM轉帳(須於期限前繳交)
*匯款帳戶
(1)匯款人:請寫就醫者姓名
(2)銀行:臺灣銀行員林分行
(3)帳號:049036070021
(4)戶名:彰化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若逾期未繳者無法用超商繳費或ATM轉帳,請以親繳、匯款或臨櫃方式繳納。
*轉帳時請務必確認匯款或轉帳金額之正確性。
(二)至醫院門(急)診或住院:
由陪同家屬於看診後或出院時繳納為原則,因故未繳納超過1個月者,醫院通知中心協助請家屬匯款或至彰化醫院繳納。
(三)彰化醫院地址:彰化縣埔心鄉中正路二段80號 電話(04)829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