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證明申請依規定需依個別身體結構及功能之不同,至公告鑑定醫院,由醫師進行鑑定。彰化醫院前至本中心門診服務之神經內科及精神科醫師可進行失能、失智及精神疾患類別之鑑定,家屬若有疑問,請洽本中心社工科專線(04)7254192或保健科(04)7258131分機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