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常見問答

請問每月繳交的照顧費用是否可扣抵所得稅?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

最後異動時間:2023-10-16 下午 05: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