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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請問每月繳交的照顧費用是否可扣抵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規定需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報稅時檢附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不論申報年度支付費用多少,每人每年都可定額減除12萬元。
最後異動時間:2025-01-14 上午 08: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