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與收費說明
服務類型 |
床位數 |
收費 |
1. 養護: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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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床 |
23,000元/月
保證金46,000元 |
2. 長期照護:患有長期慢性病,且需醫護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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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床 |
23,000元/月
保證金46,000元 |
3. 失智照顧: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且具行動能力者。 |
60床 |
31,000元/月
保證金62,000元 |
說明:
- 公費(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須年滿 65歲以上,費用由政府負擔;自費須年滿60歲以上。
- 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 須完成治療後再行入住。
- 精神病患照顧體系權責劃分表分類標準第 1至4類,非本中心服務對象。
- 養護及長期照護:需經地方政府長照需要等級評估(CMS)4級以上,並檢附相關長期照顧管理項目核定表。
最後異動時間:2025-07-02 上午 0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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