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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申請

申請流程:

  • 公費: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本中心。
  • 自費:本人、親屬(或代理人)→本中心。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於本中心網站【服務專區/線上申辦服務】申辦。
  • 郵寄申辦:於本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照顧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郵寄或傳真至本中心社工科(地址:50080彰化縣彰化市虎崗路1號,傳真電話:04-7247214。)
  • 臨櫃申辦:親至本中心社工科申辦。

申請須檢附文件:

一、基本必備文件:

  • 照顧服務申請表。
  • 身分證正反影本。
  • 照顧共識同意書。
  • 監護宣告法院判決文件或預立醫療決定書(AD)。

二、依服務種類需檢附的文件:

  1. 養護、長期照護服務申請者
    • 長照需要等級(CMS)第4級以上之長期照顧管理項目核定表。
  2. 失智照顧服務申請者
    • 失智症中度以上醫師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
  3. 公費身分者需檢附,並請先行依前述公費申辦流程辦理
    • 全戶戶籍謄本。
    •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三、健檢報告(入住前需繳交):

申請階段無需先行辦理,僅需於排定床位、確認入住前再行辦理即可。

  •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表,健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液常規及生化、尿液檢查。
  • 入住失智區須有十四日內含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之糞便檢查等。
  • 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開立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

四、其他文件:

  • 相關醫師診斷證明。
  • 其他與申請相關之文件。

申請流程圖、收退費、繳費方式資訊請參考連結: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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